礦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性產業,智能化建設是推動礦山安全發展、保障國家能源資源安全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礦山智能化建設蓬勃發展,取得積極成效,但還存在發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協調等問題。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意見》,深入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促進礦山安全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以人為本、創新驅動、統籌規劃、政企聯動、示范引領,深入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推動礦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轉型。
到2026年,建立完整的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推進礦山數據融合互通,實現環境智能感知、系統智能聯動、重大災害風險智能預警,全國煤礦智能化產能占比不低于60%,智能化工作面數量占比不低于30%,智能化工作面常態化運行率不低于80%,煤礦、非煤礦山危險繁重崗位作業智能裝備或機器人替代率分別不低于30%、20%,全國礦山井下人員減少10%以上,打造一批單班作業人員不超50人的智能化礦山。到2030年,建立完備的礦山智能化技術、裝備、管理體系,實現礦山數據深度融合、共享應用,推動礦山開采作業少人化、無人化,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風險,礦山本質安全水平大幅提升。
總體要求:以人為本、統籌規劃,推進礦山智能化建設,推動礦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預防進行轉型。到2026年,建立完整礦山智能化標準體系,實現智能感知、系統聯動、重災預警。全國煤礦智能化≥60%;智能化工作面占比≥30%;智能常態運行率≥80%;煤礦、非煤礦危險繁重崗位的智能裝備替換率分別≥30%、20%;礦山井下人員減少10%以上;打造單班作業人員不超過50人的智能礦山。到2030年,建立完備的智能化礦山技術、裝備及管理體系,實現數據深度融合共享,實現礦山開采少人化及無人化,提升礦山作業安全水平。
二、強化頂層設計
(一)加強整體規劃。因地制宜探索各類礦山智能化建設的路徑方法,加快形成科學完備的礦山智能化建設架構和技術體系。鼓勵地方政府和國有大型礦山企業集團結合自身礦山開采條件、災害特點和技術裝備能力,按照一體設計、分步實施的原則,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努力實現由單個系統智能化向礦山整體智能化轉型升級。
(二)完善法規標準。結合礦山智能化發展水平和行業發展實際,進一步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體系。開展智能化相關標準規范制修訂工作,加快《智能化礦山數據融合共享規范》推廣應用和動態完善,健全礦山智能開采地質勘探、設計建設、開采工藝、技術裝備、生產運行、安全管理、勞動組織、測試評估等標準,發布礦山機器人、人工智能、5G等新技術典型應用場景目錄。加大執行力度,建立科學的建設成效評估機制,以法制化、標準化推動智能化建設。
(三)構建協同發展格局。構建不同區域、不同礦種、不同規模、不同所有制礦山智能化建設協同發展格局。以山西、山東、陜西、內蒙古等地區煤礦智能化建設為引領,帶動其他煤礦集中地區加快發展。在河北、遼寧、江西、云南等非煤礦山集中地區,加快建設一批非煤智能化標桿礦山。充分發揮國有企業表率作用,示范帶動民營企業加快智能化建設步伐。
強化頂層設計:加強整體規劃、完善法規標準、構建協同發展格局。因地制宜探索礦山智能化建設方法,結合礦山自身條件指定實時方案,實現礦山整體智能化升級;結合礦山智能化發展,完善礦山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以法制化、標準化推動智能化建設;構建不同區域不同礦種等的礦山智能化建設協同發展格局,發揮國有企業表率作用,帶動民營企業智能化建設。
三、堅持創新驅動
(四)加強基礎研究。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和具有行業技術優勢的企業聯合組建高水平礦山智能化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探索與礦山智能化發展相適應的新理論、新工藝和新模式。重點開展深部開采巖體力學與巖層控制理論、礦山地質體精準探測新方法、礦山致災因素耦合關系和復合災害機理、井下智能裝備輕量化新材料及新型防爆設計等基礎性研究。
(五)突破關鍵技術。加快研發制約智能化建設的“卡脖子”技術。重點攻克透明地質、井下精準定位導航、礦巖識別、采掘設備姿態精準控制、智能穿爆、電鏟自主鏟裝、復雜條件無人駕駛、智能裝備集群協同控制、災害精準感知預警、工業軟件等關鍵技術。推進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數字孿生等新技術與傳統礦山開采融合應用。
(六)研發核心裝備。加快礦山智能裝備核心零部件、傳感器、關鍵控制單元和操作系統的研發應用,加快礦山機器人研發及迭代更新。研制分布式光學監測、高精度微震監測、三維激光掃描等高端礦用傳感器和專用儀器設備。加強智能快掘成套裝備、硬巖截割掘進裝備、智能鉆探裝備、千萬噸級智能工作面綜采成套裝備、薄煤層和薄礦脈智能開采裝備、智能化鏟裝及運輸裝備、智能化尾礦充填成套裝備、無人化智能鉆爆裝備、露天礦山大型智能采剝裝備、重載作業機器人、新型礦用無人駕駛車輛等核心裝備研發應用。
堅持創新驅動:加強基礎研究、突破關鍵技術、研發核心裝備。鼓勵科研機構、高校等企業組建高水平礦山智能化技術創新中心,探索與礦山智能化相適應的新理論、新模式;加快研發制約智能化建設“卡脖子”技術。推進5G、工業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與傳統礦山開采融合應用;加快礦山智能化核心零部件、傳感器、操作系統的研發應用,加快礦山機器人研發及迭代更新。
四、加快數字化進程
(七)完善信息基礎設施。鼓勵礦山企業加快新型工業網絡基礎設施升級,科學布設環境和視頻圖像傳感、設備狀態監測、人員和設備精準定位等智能感知終端,實現設備接入網絡化,建設數據信息全時域、全過程采集傳輸的礦山工業互聯網。推進礦山企業開展業務云化部署,以需求為導向、安全為前提,加強算力基礎設施建設。推進礦山企業開展工業互聯網安全分類分級管理,健全動態監控、主動防御、協同響應的網絡信息安全防護體系。
(八)加快數據治理和賦能。推動礦山企業開展數據管理國家標準(DCMM)貫標,加強礦山數據的采集、存儲、治理、應用、共享和開放,建立全流程、全鏈條的數據資源管理體系。以全面應用《智能化礦山數據融合共享規范》為抓手,優化礦山數據治理的組織、制度、流程,圍繞數據“提質、賦能、優化”目標,打通數據壁壘、沉淀數據資產、激活數據價值、拓展數據應用,提高礦山企業數據治理和應用能力。
(九)強化人工智能應用。在智能化礦山數據融合共享的海量數據基礎上,依托行業內外優勢資源,建設礦山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平臺,持續優化開發環境,廣泛構建應用生態,推動“人工智能+礦山”融合發展。加快礦山智能化領域的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算法優化和模型迭代,提升礦山人工智能大模型的通用性和實用性。重點開展人工智能在人員行為規范、工程質量評價、設備運行管控、安全保障、災害預警分析、工藝參數優化等方面的創新應用。
加快數字化進程:完善信息基礎設施、加快數據治理和賦能、強化人工智能應用。鼓勵礦山企業進行工業網絡基礎設施升級,健全動態監控、主動防御、協同響應的萬羅信息安全防護體系。加強礦山數據的采集、存儲、治理、應用、共享和開放,建立數據資源管理體系,提高礦山企業數據治理與應用能力。依托行業內外優勢資源,建設礦山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平臺,推動“人工智能+礦山”融合發展。
五、拓展智能化場景
(十)加快危險繁重崗位作業機器人替代。發布《礦山機器人重點研發目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構建完整產業鏈,填補各類礦山機器人研發應用空白。提升礦山機器人性能,加快完善礦山巡檢機器人精準研判、作業類機器人自主作業、救援類機器人多災種救援功能,提高礦用機器人實用性和適應性。豐富機器人應用場景,研究應用機器人集群協同調度,鼓勵礦山企業逐工種、逐崗位分類制定機器人替代方案,做到能替盡替。
(十一)強化礦山開采作業智能化。加強精細化地質勘探,提升生產條件預知能力,實現工作面地質構造、頂底板走勢、瓦斯及水體等數字化展示、推演和預測,為開采裝備智能運行提供基礎環境數據。推廣工作面遠程數字孿生集控技術,通過工作面真實場景復現、超視距遙控操作,實現掘、支、錨、運一體化平行作業和開采系統智能決策、自主運行,通過智能化技術推動礦山傳統開采工藝變革,實現少人化、無人化開采。新建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水文地質類型極復雜的煤礦原則上應按采煤、掘進智能化設計。
(十二)提升災害智能防控水平。建立礦山風險災害評估模型庫,提高地質災害、人員、設備、氣象等信息匯集和關聯分析能力,實現礦山風險災害智能預測預警。構建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綜合管控平臺,加大礦山衛星遙感、無人機監測應用,探索采空區等有限空間安全智能監測,加強礦山人員聚集區域重大風險管控,推廣井下人員高精度定位、AI視頻智能監控、違法違規行為智能識別分析,實現重點作業流程智能監控、安全風險智能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智能輔助。大力推廣井下巡檢、突水探測、火災預測、瓦斯監測、有毒有害氣體監測、沖擊地壓監測、邊坡深部滑移識別、潰壩滑坡預警、重要機電設備運行狀態監測等技術。
(十三)提高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加強井下韌性抗毀通信及災害應急通信快速組網技術裝備研發應用,實現災變條件下視頻、音頻及環境數據穩定傳輸。建設災害應急救援智能輔助決策系統,強化預案智能匹配,提升人員、裝備、系統應急響應能力,實現應急救援力量物資智能聯動、現場災情動態研判、避災路徑自動規劃,滿足不同災種應急處置需要。針對水、火、瓦斯、頂板等不同災害類型,加快井下狹窄廢墟生命探測、營救通道快速構建、快速排水、單兵外骨骼助力等智能救援裝備與機器人研發應用,提升救援隊伍技術和裝備智能化水平。
拓展智能化場景:加快危險繁重崗位作業機器人替代、強化礦山開采作業智能化、提升災害智能防控水平、提高應激救援保障能力。提升礦山機器人性能,提高礦用機器人的實用性與適應性,鼓勵礦山企業工種崗位分類智能機器人替代方案;加強精細化勘探退關工作面遠程數字集控技術實現少人化、無人化開采;建立礦山風險災害評估模型庫,實現礦山風險災害智能預測預警;實現災變條件下視頻、音頻及環境數據穩定傳輸,提升救援隊伍技術與裝備智能化水平。
六、提高整體應用水平
(十四)提升可靠性易用性。優化智能裝備人機工程設計,建立智能裝備和控制系統的可靠性評價指標體系,開發可靠性測試和檢驗平臺。加強礦用裝備基礎原材料、元器件研究,優化裝備制造工藝,著力提高傳感器靈敏度、精準度,提升智能裝備在復雜惡劣環境中的穩定性、適用性和運維便捷性,積推廣高可靠采、掘(剝)、裝、運裝備,保障智能裝備、信息網絡、控制系統的長周期高可靠運行。推動適便智能裝備和軟件研發應用,實現界面人性化、操作便捷化、運維簡單化。
(十五)保障智能化常態化運行。推廣應用煤礦智能快掘成套裝備,加快智能采煤工作面技術裝備升級,推進非煤礦山鑿巖臺車、鏟運機、礦用卡車等無人化裝備聯合作業,提高常態化作業水平。鼓勵企業通過管理理念創新和生產流程再造,構建礦山智能化常態化運行新模式,組建高水平智能化運維團隊,保障智能化系統和裝備常態化運行。鼓勵將智能化裝備和系統常態化運行率納入礦山智能化建設評價關鍵指標,盡快實現礦山生產少人化、無人化。
(十六)強化智能系統化。加快推動礦山生產、安全、管理全流程智能化。在礦山各子系統智能化的基礎上,通過數據互聯互通、融合共享,強化生產作業、輔助運行和安全監測監控等系統間的聯動控制,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通過智能感知、智能決策、自動執行、綜合管控,實現生產條件先知先覺、過程可視可控、風險可測可防、要素可調可配的高水平礦山智能系統化。
提高整體應用水平:提升可靠性易用性、保障智能化常態化運行、強化智能系統化。優化智能裝備人機工程設計,推動智能裝備與軟件研發,實現界面人性化、操作便捷化、運維簡單化;推廣應用煤礦智能快掘成套裝備,盡快實現礦山生產少人化、無人化;加快推動礦山生產、安全、管理流程智能化,實現生產條件先知先覺、過程可視可控、風險可預防,要素可調配的高水平礦山智能系統化。
七、保障措施
(十七)加強組織協調。各地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引導,明確實施路徑,推進政府部門、行業協會、礦山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協調聯動,推動各項目標任務落實落地。要堅持實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充分結合各地礦山基本條件,“一礦一策”明確建設范圍,分類探索實用管用的建設模式。
(十八)加大政策支持。完善煤礦安全改造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產能置換和核增、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等政策保障,加大國家科技計劃等專項支持。對礦山智能化產業鏈各企業給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多措并舉創造條件,助力礦山智能化建設穩步發展。
(十九)加快人才培育。鼓勵地方政府、企業、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深化產教融合、科教融匯,推進智能采礦相關領域“新工科”建設,加大校企聯合培養力度,加快培養創新型、復合型、應用型人才。提高職工智能化技能水平,建立健全智能化專業人才考核評價體系和職稱評定體系,優化崗位設置,培養和吸引更多高水平礦山智能化人才。
(二十)促進產業協同。支持礦山資源豐富地區探索打造智能化礦山產業集群。鼓勵研發設計單位、礦山企業、裝備企業與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創新合作模式,組建“產學研用”一體化研發創新及成果轉化平臺,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應用,實現產業集群共生、融合發展。
保障措施:加強組織協調、加大政策支持、加快人才培育、促進產業協同。各部門加大宣傳、充分結合各地礦山基本條件,分類探索使用管用的建設模式;完善煤礦安全改造,多措并舉創條件,助力礦山智能化建設穩步發展;鼓勵高校、科研院深化產教融合、科教融匯,優化崗位設置,培養更多高水平礦山智能化人才;支持礦山資源豐富地區打造智能化礦山產業集群,加速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應用,實現產業集群共生、融合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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