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能源管理部門:
為認真貫徹工業和信息化部等10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聯原〔2019〕239號)有關要求,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牽頭制定了《貴州省機制砂石產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做好落實工作。
貴州省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聯合印發的《關于推進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工信部原〔2019〕239號)精神,推進貴州省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著力加強統籌布局,提升優質砂石骨料供給能力;著力完善標準體系,提升產品的質量保障能力;著力實施智能化、綠色化改造,不斷提高綠色發展和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產業現代化、集約化、規;藴驶、生態化,引導全省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優化布局。統籌資源、能源、環境容量和物流成本等因素,立足區域市場需求,以重點城市、交通走廊、重要交通節點及沿邊沿江沿河工業帶等為依托,優化機制砂石生產企業布局。
堅持集約發展。從嚴控制機制砂石產能盲目擴張,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和技術進步,加快結構優化升級、協作配套,提高產業集中度。
堅持綠色發展。加強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大力發展循環經濟,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著力建設集安全、環保、節能于一體的機制砂石項目,推動機制砂石產業綠色發展。
(三)發展目標
——單體規模逐步擴大。整合省內機制砂石生產企業,提高集中度,新設砂石礦山最低規模為30萬立方米/年,到2022年,力爭100萬噸及以上企業的產能總量占全省產能的比例達到30%。到2025年,力爭生產規模100萬噸及以上企業的產能總量占全省產能的比例達到50%,建成5-10個超大型機制砂石生產基地。
——產品質量水平提高。符合《建設用砂》(GB/T14684)、《建設用卵石、碎石》(GB/T14685)等有關要求,I類產品為代表的高品質機制砂石占比50%以上,滿足工程建設對高質量砂石產品的需要。每年培育2-3家智能化、綠色化、質量高、管理好的示范企業。
——綠色發展能力提升。利用尾礦、廢石、建筑垃圾等生產的機制砂石占比明顯提高,以石灰石等軟巖為原料的萬噸產品能耗(不含礦山開采和污水處理)不高于10噸標準煤,水耗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礦山建設、生產符合《砂石行業綠色礦山建設規范》(DZ/T0316-2018)有關要求。
一、總體要求:牢固樹立和踐行新發展理念,實現產業現代化、集約化、規;、標準化、生態化,引導全省機制砂石行業高質量發展。堅持優化布局,統籌資源能源等因素,堅持集約發展,加快結構優化升級,提高產業集中度,建材綠色發展,加強節能減排和資源綜合利用,推動機制砂石產業綠色發展;發展目標為單體規模逐步擴大,產品質量水平提高,綠色發展能力提升。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設置采礦權
1.整合資源,合理設置礦權。鼓勵現有合法砂石企業實施兼并重組,進行資源整合。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產業聚集”的原則,市、縣兩級政府負責組織開展本轄區內建筑用砂石資源調查及機制砂石項目配套采礦權設置前期工作,綜合考慮本地資源稟賦條件、環境承載力、建筑用砂石市場需求與資源有效供給的輻射范圍等因素,統籌布局發展規模適宜的高中低檔機制砂石項目,滿足小城鎮、工業園區、新農村建設需要。注重區域平衡,合理調整建筑用石材和建筑用砂石礦業權設置區劃,依法依規加快出讓機制砂石項目配套采礦權。
(二)優化布局機制砂石生產基地
2.統籌規劃,保障省內供需平衡。在科學論證的基礎上,將機制砂石礦產資源納入《貴州省礦產資源規劃(2021-2025)》,建立省內合理的機制砂石供應體系;機制砂石配套礦山建設,要避讓相關環境敏感區域;布局機制砂石加工企業,要盡可能就地取材、就地加工,滿足市場需求。鼓勵和支持大型企業參與機制砂石項目的投資、生產和經營,規范現有規模以下機制砂石生產企業,推動機制砂石產業向規;、集約化轉變。每個縣、區(貴陽市中心區域除外)可合理布局砂石加工基地或集散中心,保障當地需求。
3.加強銜接,有序保障省外市場需求。按照國家有關要求,結合“長三角”“珠三角”及毗鄰重慶、湖南等周邊重要城市群建設需要,大力開拓省外銷售市場。充分利用現有基礎,綜合交通、市場、區位及配套條件等因素,統籌整合資源,在遵義、畢節、黔南、黔東南、銅仁等地布局建設一批超大型機制砂石生產企業,加快機制砂石出省物流配套項目建設。
4.培育龍頭企業,提升產業集中度。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實施兼并重組,壓減、改造機制砂石低效產能。整合全省機制砂石現有資源,打造管理先進、裝備精良、質量可靠、本質安全、環境優美、品牌突出的機制砂石企業集團,促進砂石骨料與水泥、混凝土等產業的集成,建成一批機制砂石生產基地,提升機制砂石產業集中度。
(三)大力加強創新能力建設
5.加快技術改造,提升生產加工水平。引導和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使用新設備,加強對破碎、整形等關鍵裝備的研發投入和推廣使用,提高機制砂石的顆粒級配、粒形與質量品質。鼓勵采用風選工藝控制機制砂石中石粉含量。提高工藝裝備自動化、機械化程度。鼓勵企業研發精品砂石骨料生產裝備、工藝、技術,生產高品質砂石骨料(精品砂石骨料)、石灰石微粉等新產品,全面提升砂石骨料生產能力和水平。
6.推進智能化改造,提升運營綜合實力。支持礦山智能化改造,打造以礦石三維仿真、礦石在線監測等為重點的數字礦山。支持智能化生產工廠改造,建設集礦石破碎、粉塵收集、廢水處理、物料儲運、智能監控、環境監測、質量管理等于一體的數字化、柔性化智能工廠,推進大數據、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與機制砂石行業融合,提升智能化水平。打造“互聯網+砂石骨料”,加快完善機制砂石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
7.創新配套模式,推進產業融合發展。以產業園區為載體,鼓勵和引導砂石、鈣粉、水泥、混凝土、裝配式建筑融合發展,發揮集聚效應,減少全產業鏈二次物流量。鼓勵砂石企業向下游延伸產業鏈,加強深度融合,發展預拌砂漿、干混砂漿、砌塊墻材等產品,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綜合效益。
(四)強化砂石質量管控
8.加強過程監控,促進機制砂石高效利用。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引導和督促企業加強對原料的品質監測和控制能力,有效控制壓碎指標值,嚴格控制泥塊和泥含量,嚴格控制云母、硫化物、氯化物等有害雜質含量,依據原料品質分級利用,做到優質優用。支持行業重點企業與科研院所研發建設機制砂石質量數據管理系統,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提高機制砂石質量水平。
9.加強標準引領,規范機制砂石質量管理。貫徹實施國家、行業機制砂石有關工程建設標準,結合貴州實際,配套制定相應的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推進房建、市政及交通基礎設施行業混凝土用機制砂石礦山開采、砂石生產與供應,配套設備、環境保護、質量驗收、過程控制等方面標準實施運用,提升機制砂石生產和應用水平。鼓勵企業建立檢測中心,配備合格的質量檢驗設備和專業質檢人員,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建立機制砂石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和質量檔案制度。
(五)強力推動綠色發展
10.加強引導,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按照《貴州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的實施意見》(黔國土資發〔2018〕9號)有關要求,推進綠色礦山建設貫穿礦山設計、建設、生產和閉坑全過程。
11.強化指導,推動綠色工廠建設。鼓勵砂石生產企業實施綠色生產改造升級,生產線應配套建設抑塵收塵、廢水處理、降噪等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設施,對設備、產品采取棚化密封或其他有效覆蓋措施,嚴控無組織排放,滿足達標排放等環保要求。
12.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各級政府根據轄區內礦山的尾礦情況及建設項目采挖的廢石、泥土等,合理制定規劃,建立尾礦庫,對礦山尾礦分礦種、分種類進行單獨處理。鼓勵砂石生產企業綜合利用建筑廢棄物、廢石、尾礦等生產砂石骨料,回收再利用工藝廢水、細粉、沉淀泥漿等。支持在工程建設項目批準用地范圍內就地取材,利用開山、道路、隧洞、場地平整等建設工程產生的砂石料生產機制砂石,滿足本項目工程建設需要。
13.依法依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充分利用我省依法依規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機制,嚴格執法,運用綜合標準依法淘汰排放、能耗、水耗、質量、安全等不達標的落后機制砂石產能,為合法合規生產機制砂石企業騰出市場空間。
(六)守牢安全和環保底線
14.壓實責任,落實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三同時”制度,完善礦山開采、石料搬運和破碎、物料篩分和轉運等工序的安全風險控制及職業病防護措施,從源頭提升本質安全和職業病防治水平。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管理、職業健康規章制度,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健康企業建設。
15.依法整治,規范礦山資源管理。對合法開采的礦山企業,堅持“邊開采、邊治理”原則,切實履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水土保持治理與土地復墾責任義務。嚴格執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對不符合相關法規、政策要求的礦山企業,要依法停產整治或關閉,并追究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對廢棄礦山,加大礦山環境治理修復力度,嚴禁以治理工程為名進行新的開采,造成新的生態破壞。
二、重點任務:科學設置采礦權、優化布局機制砂石生產基地、大力加強創新能力建設、強化砂石質量管控、強力推動綠色發展、守牢安全和環保底線。整合資源統籌規劃,加強銜接培育龍頭企業,加快技術改造,推進智能化改造,打造“互聯網+砂石骨料”,加快完善機制砂石電子商務支撐服務體系。加強過程管控,促進機制砂石高效利用,推動綠色工廠建設,發展循環經濟,加快淘汰落后產能,規范礦山資源管理,堅持“邊開采、邊治理”原則。
三、政策措施
(一)全面推行凈礦出讓。開展砂石礦直接“凈礦”出讓,嚴格執行“政府管控資源、市場配置資源、平臺交易資源”工作機制,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防止以協議出讓、設置條件招拍掛砂石采礦權,出現競爭不公平、不平等問題。依據地質工作成果和市場主體需求,建立礦業權出讓項目庫,自然資源部門會同相關部門,依法依規確定出讓范圍,做好與用地用湖用林等審批事項的銜接,保障礦業權人正常開展勘查開采工作。
(二)加強運輸保障。依托現有公路、鐵路、水路等交通網絡,通過規劃建設鐵路專用線、完善內河水運網絡和港口集疏運體系,有序發展多式聯運,加強不同運輸方式間的有效銜接,切實提高機制砂石運輸能力。鼓勵年運量150萬噸以上的機制砂石企業建設鐵路專用線。加強與廣鐵、成鐵集團對接,改造提升碧江東站吞吐能力;啟動實施烏江航運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將目前500萬噸級運力提升至1000萬噸級,支持“公轉鐵、公轉水”運輸銜接與轉換,切實保障機制砂石的運輸。
(三)強化金融扶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按照風險可控和商業可持續原則,加大對現有機制砂石企業兼并重組、技改升級、產品結構調整信貸支持,推動機制砂石企業加大技改投入,提高裝備工藝水平和運營效率,強化新設備、新工藝推廣應用。支持機制砂石企業開展股份制改造、引進戰略投資者和上市融資等直接融資工作,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發展。
(四)加強用地保障。盤活用好存量土地,保障重點機制砂石項目建設用地需求。引導企業集聚發展,集約用地,發揮土地資源利用最大效益。
三、政策措施:全面推行凈礦出讓、加強運輸保障、強化金融扶持、加強用地保障。嚴格執行“政府管控資源、市場配置資源、平臺交易資源”工作機制,優化礦業權出讓流程,有序發展多式聯運,加強不同運輸方式間的有效銜接;推動機制砂石企業加大技改投入,發揮資本市場作用,助推企業轉型升級發展;引導企業集聚發展,集約用地,發揮土地資源利用最大效益。
四、組織實施
(一)完善工作機制。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加強對機制砂石行業發展的規劃指導和監督管理。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能源(鐵路運輸)等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強化政策聯動,定期召開協調會議,通報工作進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共同營造有利于機制砂石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環境。
(二)抓好工作落實。各相關部門要圍繞重點任務,建立跟蹤推進機制,進一步加強長效管理,共同營造規范有序的機制砂石市場體系。嚴格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砂石土資源開發管理的通知》(黔府辦函〔2014〕5號)要求。依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結合省內實際制定并實施貴州省機制砂石行業規范條件,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建立優質機制砂石供應體系。
(三)加強行業自律。積極引導行業協會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企業訴求,為企業提供技術、管理、信息等咨詢服務;引導企業和投資者落實國家工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推進結構調整,加強行業自律,防止價格壟斷、串通漲價等行為。
四、組織實施:完善工作機制、抓好工作落實、加強行業自律。建立部門協調機制,強化政策聯動,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各部門要圍繞重點任務,建立跟蹤推進機制,進一步加強長效管理,引導行業規范發展,建立優質機制砂石供應體系;積極引導行業協會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推進結構調整,加強行業自律,防止價格壟斷,串通漲價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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